奥运特许商品计划是北京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的一部分,一些资质较好的企业通过申请,在得到北京奥组委审核和授权后,成为奥运会的特许零售商和特许生产商。据了解,在北京奥运会特许企业名单中,零售商76家,生产商73家。 2004年8月5日,第一批北京奥运特许经营零售店开业,此后零售店在全国范围快速增长,目前已有6000多家,其中北京地区就有700余家。2005年11月以前,这些零售店的生意有些清淡,改变它们命运的是吉祥物福娃。 当年11月11日,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向社会发布,第二天,福娃玩具即上市销售。裕荣昌公司的销售经理王全平回忆说,那时候福娃热得发烫,货一到,立马就能卖出去。 某福娃生产企业负责人清楚记得3年前的情形。2005年7月初,公司拿到了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相关资料,大概在八九月时,福娃玩具样品通过了吉祥物专家组的确认,认为安排生产已经没有问题。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北京奥组委批量生产的通知,到了10月20日,公司才开始动手批量生产。 这样的场景持续许久,这让力推特许商品计划的北京奥组委看到了市场开发的前景,更让那些生产商对市场有了更大的信心和“胃口”。 据部分生产企业统计,2008年前7个月的销售还不到吉祥物发布时销售高峰的20%,显然这个并不会令人满意。生产企业原以为,5月下旬将迎来销售高峰,但是5月12日发生在四川的地震改变了一切。 官方公布的数据印证了这一改变。北京市税务部门的统计表明,2008年1~7月,奥运金币、奥运纪念币实现销售收入16.2亿元、6.4亿元,而奥运福娃仅为0.12亿元。 从往届奥运会经验看,吉祥物收入一般占奥运会收入的10%左右,如此计算,将有近2.4亿美元左右的收入记在福娃账下。显然,两者差距较大。 同特许生产商不同的是,零售商的日子可能会好过些。业内人士介绍说,这和北京奥组委的一系列政策调整或多或少有些关系。 按照惯例,特许企业要获得生产或销售特许商品的权利,需向奥组委缴纳一定特许权费。2007年以前,奥运特许商品的特许权费是按照商品零售价10%收取的,特许生产商给零售商的批发价不能低于零售价的55%。 假如一个福娃玩具零售价为100元,奥组委拿走的特许权费是10元,零售商和生产商各得45元。由于奥组委的特许权费为税后,生产商还要为奥组委代缴4元的税,实际得到的是41元,这包含了生产成本和企业利润。 一个福娃玩具的生产成本通常是其零售价的35%,也就是说,特许生产商和北京奥组委的利润空间均在10%左右。 2007年初,北京奥组委调整政策,规定生产商的批发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50%,特许权费也由10%下调至8 %。1年以后,政策再度调整,原先批发价不得低于零售价50%的限制被取消,福娃玩具的批发价到底是多少,完全取决于生产商与零售商间的私下协商。 生产商抱怨政策一再向零售商倾斜。如果按批发价不低于零售的50%算,零售100元的福娃,原来批发55元,现在只能卖50元,除去奥组委8元特许权费,剩下42元,同时还要缴纳将近3元的税,粗略计算,生产商拿到手的大概是 39元。调整后,奥组委和生产商都少收了2%,但零售商的收入却增加了5%。 后来,北京奥组委将与零售商的交易模式,由经销改为经销、代销并存。在经销模式下,零售商在向生产商购买特许商品以后,不管销售情况如何风险都将由零售商承担,而代销模式则不然,一旦这些玩具卖不出去,零售商是可以将货物退还生产厂家。也就是说,生产企业承担了更多的风险。 由于这一系列政策调整发生在2008年1月,政策的突然调整,让企业想刹车都来不及。据了解,春节过后,绝大多数生产企业就已经停止生产。 此外,由于同类生产企业和同质化的产品竞争,福娃玩具的批发价格一路下跌,批发价已经降到市场零售价的四折左右。一位福娃玩具生产企业的总经理说,“新政策给生产企业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灾难性的”。他说,如果按照批发价(零售价的四折)测算,公司有将近价值6000万元的福娃玩具滞留仓库中。 根据北京奥组委统一规定,奥运特许商品不许打折销售,即使是在“清仓期”。不过在各个零售店关张之前,无论生产商还是零售商,都在想方设法减少库存。半年之后,福娃玩具等奥运特许商品将不再在市面上销售。 面对备好的库存和庞大的资金占用压力,生产商忧心忡忡。 对于福娃玩具特许生产商来说,这个冬天或许比较难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