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高潮的号召,展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工艺美术事业的成果,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中国工艺美术馆与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承办的“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北京·2008)”(以下简称大展)将于2008年10月13至21日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办,以后展览将以每两年举办一届的形式固定下来。 此次大展的举办,对中国工艺美术事业、文化建设事业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都具有特殊意义。它是文化部在接手工艺美术事业之后的第一次大型的全国范围的展览,也是国家将工艺美术事业作为文化事业纳入国家建设轨道的开端,可以说这是我国传统工艺美术事业,乃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国家文化战略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是中国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艺术研究院有义务也有责任代表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事业进行支持和扶植,例如已经开展编撰《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集》的工作;今年4月份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召开了“中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研讨会”,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人事司和计财司的领导都出席了会议。 2008年7月18日,为全面部署、落实“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北京·2008)”(以下简称大展),中国艺术研究院在京召开“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北京·2008)预备会”,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工艺美术馆代馆长高显莉,中国工艺美术馆副馆长李幼梅、王辉等全面布置了展览具体事宜,倡议各相关地区、单位提高重视度,争取在紧迫的期限内做好展品送报工作、保证送展作品的质量。预备会后主办方立即组织专家队伍赴各地工艺美术产区进行调研,对送展作品的筛选进行具体指导工作。 此次大展展品由各省、市、地区、院校、学会专业委员会筛选确定送展作品名单,填报申报表,提交大展组委会办公室,由大展组委会负责对申报人的作品进行审定,确定参展资格。展览面积包括民族文化宫五个展厅及序厅约4000平米,将汇集全国传统工艺美术各个门类精品约2000件,包括玉雕、牙雕、石雕、木雕、陶瓷、金属工艺、漆器、刺绣、编织、民族民间工艺、首饰、传统工艺家具、文房四宝等,其中既包括原创作品、传统工艺创新作品、具有时代感的优秀工艺美术精品,也包括具有地方民族工艺特色及濒临失传的传统手工艺作品等。 此次大展将成立以中国工艺美术馆专家组和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会为基础的中国工艺美术珍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并依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遴选获奖作品,由中国工艺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按照中国工艺美术馆有关收藏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主办方将收录全部获奖作品,出版《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获奖作品集》画册;大展期间举办“中国工艺美术学术高峰论坛”。希望此次展览活动能够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来,工艺美术事业的成果以及全国最优秀的工艺美术精品,充分体现这些工艺美术精品的艺术价值,并加强全国工艺美术界同仁的联系。 |